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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EN ISO 10993-1:202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Q1、EN ISO 10993-1:2025 现在是什么状态?过渡期多久?
最新状态:EN ISO 10993-1:2025 现已成为欧盟 MDR 协调标准!
欧盟委员会已发布实施决定(EU) 2026/1231,对实施决定(EU) 2021/1182 进行了修订,正式将 EN ISO 10993-1:2025 纳入 MDR 协调标准清单。该决定已于2026年6月17日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并生效。
这意味着:
• 企业现在即可依据EN ISO 10993-1:2025 获得 MDR 合规推定
• 该标准已正式取代EN 10993-1:2020版,成为欧盟生物学评价的核心依据
关于过渡期:建议企业直接查阅欧盟OJEU官方公告以及与你的公告机构确认。
企业应立即启动新版标准的差距分析,不宜等待。
Q2、已按EN 10993-1:2020版开展生物学评价的企业需要做什么?
新版标准正式将差距分析(Gap Analysis)纳入生物评价流程。
企业应系统评估现有:
· 生物学评价计划(BEP)——现已成为规范性条款(Clause 5)要求
· 生物学评价报告(BER)——现已成为规范性条款(Clause 9)要求
· 风险管理文件
· 化学表征资料——已被提升为规范性前提条件(Clause 6.3)
· 生物学试验数据
与新版标准要求之间的差异,并形成可追溯记录。
对于发现的数据缺口,应制定补充评价、补充试验或风险论证方案,并更新相关技术文件。
特别提示:ISO 10993-1:2025(第6版)于2025年11月发布,正式取代EN 10993-1:2020版。虽然已上市产品不强制重新测试,但企业必须开展差距分析以识别新版要求下的数据缺口。
Q3、与EN 10993-1:2020版相比,最核心的变化是什么?
新版标准最大的变化是:从“测试驱动型合规”转向“基于风险管理的生物安全评价”。
新版标准进行了全面重组,与ISO 14971风险管理原则实现了完全对齐。生物学评价不再是简单依据表格选择试验项目,而是必须全面纳入ISO 14971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来证明产品生物安全性。
其他重要变化包括:
· 术语变更:“biological endpoints”改为“biological effects”
· 表格重组:原先单一的矩阵表被拆分为四个按组织接触类型区分的表格(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破损或受损表面及内部组织、血液)
· “外部沟通器械”类别被删除
· 植入试验更名为“组织接触后局部效应”(local effects after tissue contact)
未来监管机构更加关注:
· 为什么做某项评价;
· 为什么不做某项评价;
· 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控制。而不仅仅关注是否完成某项试验。
Q4、什么是“合理可预见的误用”(Reasonably Foreseeable Misuse)?
新版标准首次明确要求生物学评价覆盖:
· 预期用途(Intended Use)
· 合理可预见的误用(Reasonably Foreseeable Misuse)
“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指用户以制造商非预期的方式使用设备,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企业需分析现实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且可以合理预见的误用情景,例如:
· 超过说明书规定时长使用
· 接触错误组织或部位
· 家庭环境中的错误使用
· 超出目标适用人群使用
· 产品重复使用或非预期使用
关键边界:制造商不需要考虑每一种可能的误用情景——只需关注基于典型人类行为、用户人群特征和使用场景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故意滥用属于“异常使用”(abnormal use),不在生物学评价范围内。
如果这些情景可能改变患者暴露水平或生物学风险,就应纳入生物风险分析和评价。
Q5、接触时长的评价规则有哪些变化?
新版标准引入了更精细的暴露持续时间理念,包括:
· 每日接触(Daily Contact)
· 总暴露周期(Total Exposure Period)
· 间歇接触(Intermittent Contact)——定义为连续组织接触间隔至少24小时
三种接触时长分类保持不变:
· 有限接触(Limited):≤ 24小时
· 延长接触(Prolonged):>24小时且≤30天
· 长期接触(Long-term):>30天
重要规则:
·与身体的接触即使持续时间极短(>1分钟),也默认按1天暴露时长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 对于重复使用器械,不再仅关注累计接触小时数,而应关注从首次接触到最后一次接触所涉及的总暴露周期
· 如设备可归入多个接触时长类别,应按最长接触时长或最差情况进行生物学评价
注意:国际专家正在制定技术报告以澄清间歇接触和生物蓄积等概念。企业应持续关注这些指南的发布进展。
Q6、新版标准与生物蓄积风险有什么关系?
新版标准加强了对生物蓄积(Bioaccumulation)的关注。
ISO 10993-1:2025要求在所有接触时长类别中评估医疗器械成分的生物蓄积性——如预期在人体中发生蓄积,则必须在风险评估中予以考虑。
特别说明:
· 并非所有产品都必须开展专项生物蓄积检测
· 是否需要进一步评价,应依据产品用途、人体暴露情况、材料组成及风险分析结果确定
· ISO/TC 194正在制定一项专门的技术规范,旨在澄清6.4.3.3“生物蓄积”条款的应用
注意:ISO 10993-1:2025正文并未点名任何特定物质类别(如PFAS)。行业对特定高关注物质的讨论,属于基于标准原则的延伸应用,而非标准的明确要求。
Q7、生物学试验项目会发生哪些变化?
新版标准在生物学试验方面有多项重要调整:
1、化学表征被提升为规范性前提
EN 10993-1:2020将化学表征列为Table A.1中的一个条目;2025版将其从评价表格中完全移除,并提升为驱动后续一切评价的规范性前提(Clause 6.3)。
2、材料介导的热原性(Material-mediated Pyrogenicity)——从所有设备类别的推荐列表中移除
全球测试实验室和监管机构的共识确认,材料介导的热原性极为罕见。因此,该测试不再普遍要求,仅在设备含有已知曾引发热原反应的材料或热原潜力未知的材料(如新材料)时才需评估。
3、遗传毒性(Genotoxicity)——范围显著扩大
遗传毒性评估现已成为以下设备的考虑项:
· 接触粘膜、破损或受损表面、或间接血液接触的设备,且为延长接触(>24小时)—— EN 10993-1:2020版中这些类别原本不在范围内
· 长期接触(>30天)的所有设备(仅接触完整皮肤者除外)
· 有限接触(<24小时)的内部组织接触设备,如采用新材料或针对敏感人群,也需评估
遗传毒性评估可通过化学表征和毒理学风险评估来满足——如材料成分已知且安全,或化学分析显示无可疑浸出物,则可不进行专门的遗传毒性测试。
FDA特别提示:FDA在2026年5月部分认可ISO 10993-1:2025时指出,遗传毒性评估的新要求可能与FDA 2023年9月生物相容性指南存在冲突。企业如向FDA提交申请,应注意这一差异。
4、全身毒性(Systemic Toxicity)——合并为单一效应
新版将原先独立的急性、亚急性、亚慢性和慢性毒性合并为单一的“全身毒性”效应。毒性测试应根据设备使用时长并包含适当的中间终点。
5、致癌性(Carcinogenicity)——新增至长期粘膜接触设备
致癌性评估现已成为长期接触粘膜的设备的考虑项。遗传毒性测试可作为致癌风险的筛选——如检测到任何遗传毒性成分,则预期需进一步进行致癌性评估。
6、植入试验——更名为“组织接触后局部效应”
术语已更新为“组织接触后局部效应”(local effects after tissue contact),以明确部分非植入设备也需评估此效应。
Q8、动物试验真的有机会减少吗?
新版标准进一步贯彻3R原则:
· Replacement(替代)
· Reduction(减少)
· Refinement(优化)
3R原则现已成为明确要求——申报方必须书面说明为何不能替代、减少或优化动物试验。
企业可优先利用:
· 化学表征数据——现已成为规范性前提,为豁免动物试验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 毒理学评估(ISO 10993-17)
· 文献证据
· 同等性数据
· 历史使用数据
证明产品生物安全性。
对于具有充分表征的材料和已建立安全史的设备,2025版标准实际上可以减少测试负担。在科学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部分传统动物试验有机会被豁免或替代。监管关注的重点正逐步从“做了多少试验”转向“风险论证是否充分”。
Q9、Gap Analysis(差距分析)与BER是什么关系?
差距分析(Gap Analysis)是新版标准明确要求纳入生物评价流程的重要环节。其作用是识别:
· 已有证据能够支持哪些风险
· 哪些评价终点仍缺乏支持数据
· 是否需要补充测试或补充论证
差距分析通常作为生物风险分析的一部分开展,其结论应更新到:
· 生物学评价计划(BEP)
· 风险管理文件(RMF)
· 生物学评价报告(BER)
最终通过补充数据、风险论证或试验结果实现评价闭环。
实际操作中,多数项目从差距分析开始:梳理现有文档、明确2025版框架对设备类别的要求、判断哪些内容可直接沿用、哪些需要更新。
Q10、企业现在最应该优先做哪几件事?
第一件:确认标准适用状态
EN ISO 10993-1:2025现已成为欧盟MDR协调标准。确认您的公告机构是否已接受依据新版标准进行审核,是启动后续工作的前提。
第二件:启动新版差距分析
系统评估现有技术文件与ISO 10993-1:2025之间的差异。这是判断后续工作量的第一步——很多情况下可能只需小幅更新,而非全面重做。
第三件:更新BEP和风险管理文件
将:
· 合理可预见误用
· 新暴露持续时间逻辑
· 生物风险分析要求纳入评价体系。
BEP现已成为规范性条款要求(Clause 5)。
第四件:审查化学表征数据
化学表征已被提升为规范性前提(Clause 6.3),是驱动一切后续评价的基础。重点排查:
· 材料组成、制造工艺残留物、表面特性、降解行为
· 提取物/浸出物数据
· 毒理学评估完整性(ISO 10993-17:2023/Amd 1:2025已同步发布)
· 潜在生物蓄积风险
相关证据是否充分。
第五件:重审接触分类和试验策略
特别关注:
· “外部沟通器械”类别已被删除,需重新映射至新的四表结构
· 植入器械
· 粘膜长期接触器械——致癌性现已成为考虑项
· 延长接触(>24小时)的非皮肤接触器械——遗传毒性现已成为考虑项
· 重复使用器械
确认其风险终点评价是否满足新版要求。
第六件:关注FDA认可差异(如适用)
如产品同时向美国FDA提交申请,需注意FDA对ISO 10993-1:2025为部分认可——FDA明确不认可第6.9条(生物风险估计)和“消费品”相关引用。企业应在2029年7月1日前完成向新版标准的过渡。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