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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注册人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实施指南
一、法规基础与制度背景
1.1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概述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中国医疗器械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实现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与生产许可证的 "解绑"。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所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
截至 2025 年初,全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已实现全覆盖,成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支柱。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2022 年发布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实施指南》,注册人作为产品上市许可的持有者,无论是否具备生产资质,均须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承担首要法律责任。
1.2 相关法规体系与政策要求
中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相关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核心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配套技术指南: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国家药监局 2022 年第 20 号通告)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国家药监局 2022 年第 50 号通告)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 2025 年第 107 号公告,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3 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的法规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开展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并进行充分验证和确认,确保设计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这一要求明确了设计开发转移的法定地位。
2024 年 4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2024 年第 38 号),对委托生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1.注册人应当全面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2.注册人应当优先选择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较大、信用记录良好、生产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受托方
3.注册人进行委托生产,应当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
4.注册人应当强化变更控制能力,会同受托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变更控制程序,做好变更评估、验证或者确认
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 年第 107 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委托生产的管理要求,该规范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原 2014 年版同时废止。新规范增加了 "委托生产与外协加工" 章节,明确规定: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共同策划完成生产转换活动,确保产品技术要求、原材料和生产工艺要求以及说明书和标签等有效转移到受托方。
二、设计开发转移整体流程框架
2.1 转移前准备阶段
2.1.1 委托生产必要性评估
在启动委托生产前,注册人应当进行全面的委托生产必要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法规符合性评估:
•确认产品不属于《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内的产品
•评估产品风险等级,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鼓励注册人自行生产,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选派人员入驻受托生产企业
•核实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确保其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涵盖委托产品类别
技术可行性评估:
•评估产品技术成熟度,确保设计开发已完成,技术文件完整
•分析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特殊要求,识别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评估受托方的生产能力是否与产品要求相匹配
经济合理性评估:
•对比自行生产与委托生产的成本效益
•评估委托生产对产品上市时间的影响
•分析委托生产的风险成本
2.1.2 受托生产企业选择与评估
根据国家药监局 2024 年第 38 号公告要求,注册人应当优先选择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较大、信用记录良好、生产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受托方。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与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资质,或能够提交注册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取得相应的生产资质
2.已取得或拟申请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的企业均可作为受托人
3.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状况
4.受托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鼓励受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通过 YY/T 0287/ISO 13485 等第三方认证和评估
现场评估要求:
委托生产前,注册人应当对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现场评估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机构和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能力等,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具备与受托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2.1.3 质量协议与委托合同签订
根据《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要求,质量协议的基本要素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生产的产品范围:医疗器械注册人 / 备案人委托生产的最终产品名称、注册证 / 备案编号(适用时)、规格型号等
2.专用术语和定义:针对在质量协议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和定义,进行内涵和外延的界定
3.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列出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满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清单
4.质量管理规范或体系的要求:包括文件与记录控制、技术文件转移、采购控制、生产与过程控制、检验与检测、放行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
5.质量管理体系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责任:明确双方在管理责任、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6.分歧的解决:对委托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分歧约定解决途径
7.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款:明确质量协议的有效期限及批准、生效、变更和终止的要求
8.知识产权的保护、保密及商业保险要求:约定双方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质量协议原则上有效期限不超过产品注册证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
2.2 转移实施阶段
2.2.1 技术资料移交
技术资料移交是设计开发转移的核心环节,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共同策划完成生产转换活动,确保产品技术要求、原材料和生产工艺要求以及说明书和标签等有效转移到受托方。
必须移交的核心技术文档包括:
1.产品技术要求(已注册或备案)
2.设计开发文档(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转换等)
3.原材料清单及质量标准
4.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参数
5.检验规程(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6.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7.风险管理文件
8.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其他文件
技术文件转移的具体要求:
•委托方应当制定转移文件清单并附具体文件,转移的方式、转移文件的确认和使用权限等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文件转移需填写《技术文件转移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受托方需对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受托方应当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将申请人的产品技术文件转化为本企业的技术文件,确保产品技术要求的关键技术参数、操作方法与申请人移交的保持一致
2.2.2 生产工艺确认
生产工艺确认是验证设计开发转移成功的关键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艺参数确认:
•确认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和控制要求
•验证工艺参数的重现性和稳定性
•确认特殊过程的参数设置(如灭菌参数、焊接参数等)
设备设施确认:
•确认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和校准状态
•验证生产环境条件(洁净度、温湿度等)符合要求
•确认检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
•对受托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培训和考核
•确认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建立人员资质档案和培训记录
2.2.3 质量体系对接
质量体系对接是确保委托生产活动符合法规要求的重要环节:
文件体系对接:
•确认受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注册人的要求一致
•建立统一的文件编号和版本控制系统
•确保质量记录格式和内容符合法规要求
质量标准对接:
•统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确认检验方法和验收准则的一致性
•建立不合格品处理的统一程序
质量控制对接:
•明确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责任分工
•建立质量数据的传递和分析机制
•确认质量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2.3 转移后确认阶段
2.3.1 产品批次验证
产品批次验证是验证设计开发转移成功的最终手段,根据相关要求,受托方应当开展试生产及相应验证 / 确认活动,试生产应覆盖所转移的全部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
试生产验证要求:
•至少完成 3 批连续试生产
•试生产应当包括全部转移的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过程
•对每批产品进行全项目检验,确保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验证内容:
1.工艺验证:验证生产工艺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2.产品性能验证:验证产品性能符合注册标准和预期用途
3.一致性验证:验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4.稳定性验证:开展加速稳定性和长期稳定性研究
试生产完成后,编制《试生产验证报告》,经委托方批准后,方可转入常态化委托生产。
2.3.2 稳定性考察
稳定性考察是评估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质量随时间变化的重要手段:
稳定性考察方案:
•制定稳定性考察计划,明确考察项目、时间节点和判定标准
•考察项目应涵盖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关键质量指标
•包括加速稳定性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考察周期:
•一般产品:至少考察 12 个月,必要时延长至 24 个月或 36 个月
•有效期较短的产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周期
•每年进行稳定性总结和趋势分析
2.3.3 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是确保委托生产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
数据分析与评估:
•建立质量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
•定期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客户投诉等数据进行分析
•识别潜在的质量风险和改进机会
纠正预防措施:
•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保不合格得到及时处理
•建立预防措施程序,防止潜在问题的发生
•对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管理评审:
•定期开展管理评审,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内容应包括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改进机会等
•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实施
三、技术文档交接流程与规范
3.1 技术文档体系要求
3.1.1 必须移交的核心文件清单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相关要求,委托生产时必须移交的核心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开发文档:
1.设计开发策划文件(设计开发计划、阶段划分、人员职责等)
2.设计输入文件(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法规要求等)
3.设计输出文件(产品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规程、检验规程等)
4.设计验证文件(验证方案、验证报告)
5.设计确认文件(确认方案、确认报告、临床评价报告等)
6.设计转换文件(设计转换报告、工艺验证报告等)
7.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验证等)
生产技术文档:
1.产品技术要求(已注册或备案版本)
2.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描述
3.工艺参数表及控制要求
4.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确认文件
5.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
6.工装夹具设计图纸和使用说明
质量控制文档: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
2.过程检验规程及质量控制要求
3.成品检验规程及判定标准
4.检验设备操作规程及校准要求
5.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质量追溯系统要求
其他必要文档:
1.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2.包装规格及包装操作规程
3.风险管理文档(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评价等)
4.产品技术要求中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5.注册申报相关文件(如有特殊要求)
3.1.2 文档格式与内容深度要求
技术文档的格式和内容深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文档格式要求:
•文件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文件格式应当统一,便于查阅和管理
•应当有明确的文件编号、版本号、生效日期
•文件内容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有歧义
内容深度要求:
1.设计开发文档:应当详细描述设计开发过程,包括设计思路、计算过程、试验数据、验证方法等,确保能够重现设计开发过程
2.生产工艺文档:应当详细描述生产过程,包括工艺参数、操作步骤、关键控制点、异常处理等,确保受托方能够准确执行
3.质量控制文档:应当明确检验方法、抽样方案、接收准则、记录要求等,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风险管理文档:应当全面识别产品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进行动态更新
3.1.3 文档版本控制要求
文档版本控制是确保技术文档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的关键:
版本控制原则:
•所有技术文档应当建立版本控制系统
•版本号应当按照预定规则编制,如 V1.0、V1.1 等
•每次修改应当更新版本号,并记录修改内容和原因
版本管理要求:
1.文件发放管理:建立文件发放记录,记录发放对象、发放日期、版本号等信息
2.文件回收管理:及时回收作废文件,防止误用
3.文件借阅管理:建立文件借阅制度,确保文件安全
4.电子文档管理:电子文档应当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
3.2 文档交接程序
3.2.1 交接前准备
在进行技术文档交接前,双方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委托方准备工作:
1.对所有技术文档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确保文档完整、准确、有效
2.编制《技术文件转移清单》,清单内容应当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号、页数、备注等信息
3.对文档进行分类整理,便于交接和管理
4.准备必要的文档说明和培训材料
受托方准备工作:
1.建立技术文档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规则、版本控制程序等
2.准备文档接收和管理的硬件设施(如文件柜、电子存储设备等)
3.安排专人负责文档接收和管理工作
4.制定文档接收检查清单
3.2.2 交接过程管理
技术文档交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现场交接程序:
1.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交接工作,明确交接负责人
2.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交接
3.按照《技术文件转移清单》逐项核对文件,确保文件数量和内容准确
4.对每份文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文件完整无损
5.双方在《技术文件转移清单》上签字确认,注明交接日期
交接记录要求:
•交接记录应当包括:交接日期、交接地点、交接双方人员、文件清单、交接情况说明等
•对于电子文档,应当记录存储介质的类型、数量、完整性验证结果等
•对于特殊文件(如保密文件),应当单独记录交接过程和保密要求
3.2.3 交接后确认
文档交接完成后,双方应当进行后续确认工作:
文档完整性确认:
1.受托方应当在接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文档完整性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文件数量、文件版本、文件内容完整性等
3.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委托方沟通解决
4.完成检查后,向委托方出具《文档接收确认函》
文档适用性确认:
1.受托方应当对接收的技术文档进行适用性评估
2.评估内容包括:文档与本企业生产条件的匹配性、文档的可理解性、文档的可操作性等
3.如发现需要澄清或补充的内容,应当及时与委托方沟通
4.委托方应当及时响应受托方的技术咨询
3.3 文档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3.3.1 保密协议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要求,当双方在其它业务协议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没有进行规定时,适宜考虑在质量协议中规定双方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保密协议基本内容:
1.保密信息定义: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2.保密期限:明确保密期限,一般不少于 5 年,对于特别重要的信息可以约定更长的保密期限
3.保密义务: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包括不泄露、不使用、不允许他人使用等
4.保密措施:约定保密措施,如设置访问权限、签订保密承诺书、限制接触人员等
5.违约责任: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3.3.2 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在委托生产过程中,知识产权归属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知识产权归属原则:
1.委托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委托方原有的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2.受托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受托方原有的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3.共同开发的知识产权:双方合作开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当约定共有方式和使用权限
技术改进的知识产权:
•委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改进,其知识产权归属应当在协议中明确
•一般情况下,基于委托方技术的改进,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
•受托方独立开发的技术,知识产权归受托方所有
•双方合作开发的技术,知识产权由双方共有
3.3.3 文档使用权限规定
文档使用权限应当在质量协议中明确规定:
使用范围限制:
1.受托方只能将技术文档用于约定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2.不得将技术文档用于其他产品或目的
3.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转让技术文档
使用人员限制:
•明确可以接触技术文档的人员范围
•要求接触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建立技术文档使用登记制度
文档复制限制:
•明确是否允许复制技术文档
•如需复制,应当经过委托方书面同意
•复制件应当标注 "保密" 字样,并按照原件进行管理
四、验证与确认实施要点
4.1 设计转移验证
设计转移验证是确保设计开发输出能够成功转化为可生产的制造规范的关键活动。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4.1.1 验证活动策划
设计转移验证应当制定详细的验证方案,验证方案应当包括:
验证范围:
1.产品技术要求的可生产性验证
2.生产工艺的可行性验证
3.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确认
4.检验方法的适用性验证
验证方法:
•试生产验证:通过实际生产过程验证设计转移的有效性
•对比验证:将试生产产品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过程能力验证:验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验证批次:
•一般要求至少进行 3 批连续试生产
•每批产量应当具有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正常生产批量的 10%
•试生产应当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4.1.2 验证方法选择
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验证方法:
工艺验证方法:
1.工艺参数验证:通过试验确定关键工艺参数的最佳范围,并验证参数的重现性
2.设备验证:确认生产设备能够满足工艺要求,关键设备应当进行 IQ/OQ/PQ 确认
3.人员验证:确认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产品验证方法:
1.全性能检验:对试生产产品进行全项目检验,验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2.型式检验: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3.稳定性验证:开展加速稳定性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特殊过程验证:
对于无法通过后续检验验证的特殊过程(如灭菌、焊接、注塑等),应当进行过程确认,包括:
•过程参数的确定和验证
•设备能力的确认
•人员资质的确认
•再确认周期的确定
4.1.3 验证接受标准
验证接受标准应当在验证方案中明确规定: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性能指标应当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产品外观、尺寸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3.产品安全性指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工艺稳定性标准:
•关键工艺参数的偏差应当在规定范围内
•产品质量指标的变异系数应当小于规定值
•过程能力指数(CPK)应当大于 1.33
检验方法标准:
•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应当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的精密度应当满足要求
•检验设备的校准状态应当符合要求
4.2 生产工艺验证
生产工艺验证是证明生产过程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预期用途的产品的活动。
4.2.1 验证时机与频次
验证时机:
1.新产品首次生产前
2.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
3.设备或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
4.停产超过规定时间重新生产时
5.质量出现重大波动时
再验证频次:
•一般工艺:每年进行一次再验证
•关键工艺:每半年进行一次再验证
•特殊过程:根据确认结果确定再验证周期
4.2.2 验证内容与程序
生产工艺验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验证前准备:
1.确认生产设备已完成校准和维护
2.确认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3.确认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4.确认人员已接受培训并具备相应资质
验证实施:
1.首批验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第一批产品生产,记录所有工艺参数和质量数据
2.过程监控: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艺参数符合要求
3.产品检验:对每批产品进行全项目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数据分析:对验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工艺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验证报告:
验证完成后应当编制验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验证目的、范围和方法
•验证过程记录
•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
•验证结论和建议
4.3 产品性能确认
产品性能确认是通过客观证据证明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的活动。
4.3.1 确认活动类型
产品性能确认包括以下类型:
功能性能确认:
•验证产品的基本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验证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
•验证产品在不同条件下的适应性
安全性确认:
•验证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
•验证产品的生物相容性
•验证产品的辐射安全性(如适用)
•验证产品的化学安全性
可靠性确认:
•验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验证产品的耐久性
•验证产品的环境适应性
4.3.2 确认方法与要求
产品性能确认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
测试方法选择:
1.实验室测试: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性能测试
2.模拟使用测试:模拟实际使用条件进行测试
3.临床试验:通过临床试验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需要)
确认要求:
•确认应当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确认应当使用经校准的测试设备
•确认结果应当具有统计学意义
•确认过程应当有完整的记录
4.3.3 确认结果评估
确认结果评估应当包括:
合格判定:
•所有性能指标应当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可靠性指标应当达到预期要求
偏差处理:
•对于轻微偏差,应当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对于严重偏差,应当重新进行确认
•对于系统性偏差,应当评估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
确认结论:
确认完成后应当给出明确的结论,包括:
•产品是否满足预期用途
•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确认或改进
•确认的有效期和再确认要求
4.4 特殊过程确认
特殊过程是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特殊过程确认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4.4.1 特殊过程识别
需要进行确认的特殊过程包括:
1.灭菌过程:环氧乙烷灭菌、辐照灭菌、湿热灭菌等
2.焊接过程:激光焊接、超声波焊接、热熔焊接等
3.注塑过程:精密注塑、嵌件注塑等
4.热处理过程:淬火、回火、退火等
5.涂层过程:等离子喷涂、化学涂层等
6.无菌加工过程:在无菌环境下进行的产品组装等
4.4.2 确认程序与要求
特殊过程确认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安装确认(IQ):
•确认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确认设备的技术资料齐全
•确认设备的辅助系统(如水、电、气等)正常运行
•确认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操作确认(OQ):
•确认设备的操作程序正确
•确认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确认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稳定性
•确认关键参数的控制精度
性能确认(PQ):
•使用实际产品或模拟产品进行确认
•至少进行 3 次连续的性能确认
•每次确认应当覆盖正常、最差和极端工况
•确认结果应当证明过程能力满足要求
4.4.3 再确认要求
特殊过程应当定期进行再确认:
再确认时机:
1.设备进行重大维修或更换关键部件后
2.工艺参数发生变更时
3.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4.连续停产超过规定时间后重新生产时
5.质量出现异常时
再确认频次:
•一般特殊过程:每年进行一次再确认
•关键特殊过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再确认
•灭菌过程: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再确认
五、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5.1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管理是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在设计开发转移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5.1.1 转移过程风险识别
设计开发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包括:
技术转移风险:
1.文件转移风险:技术文档缺失、版本错误、内容不完整等
2.工艺转移风险:关键工艺参数遗漏、工艺适应性差、过程能力不足等
3.质量标准风险:检验方法不适用、质量标准不明确、检测设备不匹配等
生产能力风险:
1.设备设施风险:生产设备不匹配、洁净环境不符合要求、检验设备缺失等
2.人员能力风险:操作人员技能不足、质量管理人员经验缺乏、关键岗位人员不稳定等
3.供应链风险:原材料供应商变更、关键物料供应不稳定、采购周期过长等
质量管理风险:
1.体系对接风险:质量体系不兼容、文件体系混乱、质量标准不一致等
2.过程控制风险:过程监控不到位、偏差处理不及时、纠正预防措施无效等
3.追溯系统风险:追溯信息不完整、追溯链条断裂、数据记录不真实等
法规合规风险:
1.注册变更风险:需要进行注册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申报资料不全等
2.生产许可风险:受托方生产许可范围不匹配、生产地址变更未备案等
3.质量协议风险:协议条款不完整、责任划分不明确、争议解决机制缺失等
5.1.2 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
风险评估工具:
1.风险矩阵法:通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评估风险等级
2.故障树分析法(FTA):从结果倒推原因,识别潜在风险
3.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FMEA):识别潜在失效模式及其影响
4.风险评分法:对各项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分
风险评估准则:
•严重程度:分为灾难性、严重、中度、轻微四个等级
•发生概率:分为频繁、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极少五个等级
•风险等级:根据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确定,一般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5.1.3 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等级:
高风险(红色):
•可能导致产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
•可能影响产品注册或导致产品召回
•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中风险(黄色):
•可能导致产品质量波动或局部质量问题
•可能影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需要制定控制措施,监控风险变化
低风险(绿色):
•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小,不影响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
•进行常规监控即可
5.2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应当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2.1 技术风险控制
文档管理控制:
1.建立技术文档清单,确保所有文件完整转移
2.实施版本控制,防止使用错误版本
3.建立文档审核机制,确保文档内容准确
4.建立文档变更管理程序,及时更新文档
工艺转移控制:
1.制定详细的工艺转移方案,明确转移步骤和要求
2.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确认和验证
3.建立工艺参数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艺状态
4.制定工艺异常处理程序,及时应对工艺偏差
5.2.2 质量风险控制
体系对接控制:
1.开展质量体系审核,评估双方体系的兼容性
2.制定体系对接方案,明确对接要求和程序
3.建立统一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文件一致性
4.定期进行体系审核,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过程监控控制:
1.建立关键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监控
2.制定过程检验计划,确保过程质量受控
3.建立质量数据采集系统,实时监控质量趋势
4.制定质量异常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5.2.3 合规风险控制
法规符合性控制:
1.建立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法规变化
2.制定注册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规
3.建立生产许可监控机制,确保生产许可有效
4.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核,评估法规符合性
协议管理控制:
1.签订详细的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建立协议执行监控机制,确保协议有效执行
3.制定协议变更管理程序,规范协议变更
4.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协议争议
5.3 风险监控与改进
建立风险监控与改进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的持续有效性:
5.3.1 风险监控机制
监控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包括技术指标、质量指标、合规指标等
2.制定监控计划,明确监控内容、方法、频次等
3.建立监控记录系统,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监控方法:
1.日常监控:通过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质量报告等进行日常监控
2.定期审核: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核,评估风险控制效果
3.专项检查:针对高风险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分析风险状况
4.趋势分析:对风险数据进行趋势分析,预测风险发展趋势
5.3.2 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预警指标设定:
1.技术风险预警:工艺参数偏差超过控制限、产品合格率下降等
2.质量风险预警:不合格品率上升、客户投诉增加、不良事件报告等
3.合规风险预警:法规变更、注册证到期、生产许可变更等
预警等级:
•一级预警(严重):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二级预警(较重):需要制定专项措施
•三级预警(一般):需要加强监控和管理
预警响应:
1.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制定预警响应程序,明确响应措施和时限
3.建立预警处理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4.定期评估预警系统的有效性
5.3.3 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改进机会识别:
1.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改进机会
2.通过质量数据分析发现改进机会
3.通过客户反馈发现改进机会
4.通过法规变化发现改进机会
改进措施制定:
1.针对识别的改进机会,制定改进计划
2.明确改进目标、措施、责任人、时限等
3.对改进措施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改进的安全性
4.制定改进效果评估方法,验证改进成效
改进效果评估:
1.定期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分析改进前后的风险变化情况
3.评估改进措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总结改进经验,形成标准化程序
六、变更控制要点
6.1 变更类型与分类
在设计开发转移过程中,变更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变更控制程序。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变更控制程序,根据变更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影响的风险程度和相关法规要求,确定变更管理类型,对变更进行评审,在实施前得到相应批准。
6.1.1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包括以下类型:
产品设计变更:
1.结构设计变更:产品结构、形状、尺寸等发生变化
2.材料变更: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发生变化
3.性能参数变更:产品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发生变化
4.外观设计变更:产品外观、颜色、标识等发生变化
工艺设计变更:
1.生产工艺变更:生产流程、工艺参数、加工方法等发生变化
2.设备设施变更:生产设备、工装夹具、生产环境等发生变化
3.关键工序变更:关键工序的确定、取消或调整
4.特殊过程变更:特殊过程的方法、参数、设备等发生变化
6.1.2 工艺变更
工艺变更主要包括:
生产工艺变更:
1.关键工艺参数变更:温度、压力、时间、速度等关键参数的调整
2.生产设备变更:主要生产设备的更换或重大维修
3.生产环境变更:洁净度级别、温湿度控制等环境条件的变化
4.生产人员变更:关键岗位人员的更换
质量控制变更:
1.检验方法变更:检验标准、检验程序、抽样方案等发生变化
2.检验设备变更:检验仪器、检测设备的更换或校准方法的改变
3.质量标准变更:产品质量标准、原材料质量标准的调整
4.过程控制变更:过程监控点、监控方法、控制限等的变化
6.1.3 供应商变更
供应商变更包括:
原材料供应商变更:
1.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变更:关键原材料、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的更换
2.辅助材料供应商变更: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供应商的更换
3.供应商生产条件变更:现有供应商的生产地址、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
外包服务供应商变更:
1.灭菌服务供应商变更:环氧乙烷灭菌、辐照灭菌等外包服务的变更
2.检验服务供应商变更:委托检验机构的更换
3.物流服务供应商变更:产品运输、仓储服务的变更
6.2 变更控制程序
变更控制程序应当覆盖变更的全过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6.2.1 变更申请与评估
变更申请:
1.申请提出:任何部门或人员发现需要变更时,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
2.申请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范围、变更风险评估等
3.申请部门:明确变更申请的责任部门和申请人
变更评估:
1.技术评估:评估变更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的影响
2.质量评估:评估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3.法规评估:评估变更是否需要进行注册变更或生产许可变更
4.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矩阵等方法评估变更风险等级
6.2.2 变更审批与实施
变更审批:
1.审批权限:根据变更风险等级确定审批权限,高风险变更需最高管理者批准
2.审批流程:变更申请→部门审核→技术评估→质量评估→法规评估→风险评估→批准
3.审批时限:一般变更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重大变更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变更实施:
1.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人等
2.实施准备:准备变更所需的技术文件、原材料、设备等
3.实施过程:按照变更计划进行实施,记录实施过程和结果
4.实施监控: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6.2.3 变更验证与确认
变更实施后应当进行验证和确认:
变更验证:
1.工艺验证:验证变更后的生产工艺能够稳定生产出合格产品
2.产品验证:验证变更后的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过程验证:验证变更对生产过程的影响已得到有效控制
变更确认:
1.性能确认:确认变更后的产品性能满足预期用途
2.安全性确认:确认变更不影响产品的安全性
3.合规性确认:确认变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3 委托生产变更特殊要求
委托生产的变更控制有其特殊性,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和配合。
6.3.1 变更发起与沟通
变更发起:
1.委托方发起的变更:设计变更、产品标准变更、法规要求变更等
2.受托方发起的变更:生产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供应商变更等
3.双方共同发起的变更:质量体系变更、协议条款变更等
变更沟通:
1.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发现需要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充分沟通:双方应当就变更内容、影响、风险等进行充分沟通
3.书面确认:变更沟通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沟通内容可追溯
6.3.2 联合评估机制
委托生产变更应当建立联合评估机制:
评估小组:
1.成立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相关人员组成的变更评估小组
2.评估小组成员应当包括技术、质量、生产、法规等专业人员
3.明确评估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联合评估内容:
1.技术影响评估:评估变更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的影响
2.质量影响评估:评估变更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3.合规影响评估:评估变更对法规符合性的影响
4.成本影响评估:评估变更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5.风险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变更的风险等级
6.3.3 变更执行监督
变更执行过程需要双方共同监督:
执行计划制定:
1.双方共同制定变更执行计划
2.明确双方在变更执行中的职责分工
3.确定变更执行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
执行监督:
1.过程监督:双方对变更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2.信息共享:建立变更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执行情况
3.问题处理:对变更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共同分析和处理
结果确认:
1.变更执行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结果确认
2.验证变更达到预期目标
3.确认变更对产品质量和法规符合性无不良影响
七、质量协议关键要素
质量协议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的核心文件,是明确双方质量责任、规范委托生产行为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要求,质量协议应当涵盖委托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
7.1 双方质量责任划分
质量协议必须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委托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7.1.1 注册人质量责任
根据国家药监局 2024 年第 38 号公告,注册人应当全面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包括:
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
1.建立覆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2.对医疗器械设计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销售配送、售后服务、产品召回、不良事件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确保提交的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委托生产管理责任:
1.建立健全与所委托生产的产品特点、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
2.充分履行产品风险管理、变更控制、产品放行、售后服务、产品投诉处理、不良事件监测和产品召回等职责
3.定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技术转移责任:
1.向受托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
2.负责向受托方实施产品的设计转移
3.对委托生产产品生产工艺确认进行批准
4.保留向受托人提供技术文件及进行培训的记录
产品放行责任:
1.建立产品上市放行规程,明确放行标准、条件
2.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质量检验结果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放行文件进行审核
3.产品上市放行应当由注册人自行完成,不得委托其他企业上市放行
7.1.2 受托生产企业质量责任
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包括:
生产质量管理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等要求组织生产
2.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监督
3.建立与医疗器械受托生产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生产放行责任:
1.建立生产放行规程,明确生产放行的标准、条件
2.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进行审核,对产品进行检验
3.确认符合标准、条件的,方可生产放行
文件记录责任:
1.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2.确保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真实、完整、可追溯
3.在保存期限内,注册人有权获取委托生产产品的相关文件及记录
变更管理责任:
1.识别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变化并通知委托方
2.经协商后认为应当进行注册变更或者备案变更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得擅自进行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
7.2 技术转移要求
技术转移是质量协议的核心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求:
7.2.1 技术文件要求
质量协议应当明确技术文件的范围和要求:
技术文件范围:
1.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每一类产品建立并保持生产技术文件
2.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设计开发文档、生产工艺文件、质量标准、检验规程等
3.委托方应当制定转移文件清单并附具体文件
文件转移要求:
1.明确文件转移的方式(如现场交接、电子传输等)
2.规定文件转移的时间节点和程序
3.明确转移文件的确认方式和使用权限
4.约定文件更新和变更的通知机制
7.2.2 工艺转移要求
工艺转移要求应当包括:
工艺文件要求:
1.委托方应当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文件
2.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工艺参数
3.规定工艺参数的控制范围和记录要求
工艺确认要求:
1.明确工艺确认的方法和标准
2.规定试生产的批次和数量要求
3.约定工艺验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4.明确工艺确认的批准程序
7.2.3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应当明确:
产品质量标准:
1.明确产品应当符合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规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要求
3.约定检验方法和验收准则
检验要求:
1.明确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2.规定检验设备的校准和验证要求
3.约定检验记录的格式和保存要求
7.3 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措施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
7.3.1 过程控制要求
过程控制要求应当包括:
生产过程控制:
1.明确生产环境要求(如洁净度级别、温湿度等)
2.规定关键工序的监控要求和记录方式
3.约定特殊过程的确认和再确认要求
4.明确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和记录
质量监控要求:
1.建立过程监控点和监控参数
2.规定监控频次和记录要求
3.约定过程异常的处理程序
4.明确偏差处理和纠正措施要求
7.3.2 检验控制要求
检验控制要求应当明确:
检验职责分工:
1.明确哪些检验项目由委托方完成,哪些由受托方完成
2.对于委托检验项目,明确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要求
3.约定检验结果的传递和确认机制
检验方法确认:
1.确认检验方法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2.规定检验设备的校准和验证要求
3.约定检验方法变更的管理程序
7.3.3 放行控制要求
放行控制是质量控制的最后关口:
生产放行要求:
1.受托方应当建立生产放行规程
2.明确生产放行的标准和条件
3.规定生产放行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4.约定生产放行记录的内容和保存要求
上市放行要求:
1.委托方应当建立产品上市放行规程
2.明确上市放行的审核内容和标准
3.规定上市放行的授权人员和程序
4.约定上市放行的记录要求
7.4 产品放行程序
产品放行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质量协议必须明确规定:
7.4.1 生产放行程序
生产放行程序应当包括:
放行条件:
1.完成所有规定的生产工艺过程
2.规定的批生产记录完整齐全,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3.所有规定的进货、过程、成品检验等质量控制记录完整、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4.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不合格、返工、降级使用等特殊情况已按规定处理完毕
5.产品说明书、标签符合规定的要求
放行程序:
1.质量部门对生产过程和检验结果进行审核
2.审核人员确认符合放行条件后签字
3.经授权的生产放行人员签发放行文件
7.4.2 上市放行程序
上市放行程序应当包括:
审核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质量检验结果的符合性
3.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放行文件的有效性
4.产品追溯信息的完整性
放行程序:
1.委托方质量部门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2.审核人员确认符合上市放行条件
3.经授权的上市放行人员签字批准
4.签发产品上市放行单
7.4.3 放行记录要求
放行记录是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
记录内容: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2.生产日期、放行日期
3.生产放行人员和上市放行人员
4.放行的关键质量指标
5.放行结论和备注
记录保存:
1.生产放行记录由受托方保存
2.上市放行记录由委托方保存
3.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规要求
4.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八、合规要点总结与实施建议
8.1 关键合规要点回顾
通过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的全面分析,关键合规要点包括:
法规符合性要点:
1.确保产品不属于《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范围
2.委托方必须是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或研制机构
3.受托方必须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涵盖委托产品
4.严格执行 2024 年第 38 号公告的十一项主体责任要求
5.遵循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技术转移合规要点:
1.技术文件转移必须完整、准确、可追溯
2.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必须经过充分验证和确认
3.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必须进行确认
4.试生产必须包括全部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
5.工艺验证必须证明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质量管理合规要点:
1.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协议必须符合《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要求
3.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特别是产品放行责任
4.建立完善的变更控制程序
5.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
文件记录合规要点:
1.所有技术文件必须使用中文,保持版本受控
2.建立完整的技术转移记录体系
3.验证确认活动必须有完整的方案、过程记录和报告
4.变更控制必须有申请、评估、审批、实施、验证的完整记录
5.质量协议、委托合同等关键文件必须妥善保存
8.2 实施建议与最佳实践
基于法规要求和行业最佳实践,提出以下实施建议:
8.2.1 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建议
组织架构设计:
1.注册人应当建立专门的委托生产管理部门
2.明确技术、生产、质量、法规、不良事件监测等关键岗位
3.质量管理部门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生产部门合并
4.配备足够数量和能力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人员资质要求:
1.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技术人员应当熟悉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
3.法规事务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4.不良事件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人员培训建议:
1.定期开展法规培训,确保人员熟悉最新法规要求
2.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
3.开展质量意识培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
4.建立人员能力评估和考核机制
8.2.2 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1.建立涵盖技术、质量、合规、运营等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
2.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
4.制定风险应对预案
重点风险防控:
1.技术转移风险:加强技术文件审核,确保转移完整准确
2.质量一致性风险:建立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合规风险:建立法规跟踪机制,及时应对法规变化
4.供应链风险: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体系,确保供应链稳定
8.2.3 持续改进机制建议
建立质量文化:
1.树立 "质量第一" 的理念
2.建立全员参与的质量改进机制
3.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质量改进激励机制
数据分析与应用:
1.建立质量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
2.定期对质量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3.运用统计工具识别质量改进机会
4.建立数据驱动的决策机制
改进活动实施:
1.定期开展管理评审,评估改进机会
2.制定年度质量改进计划
3.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和验证
8.3 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
在实施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技术转移不充分问题:
•问题表现:技术文件缺失、工艺参数遗漏、关键技术未转移
•应对策略:建立技术文件清单,逐项确认;加强双方技术交流;建立技术转移确认机制
质量体系对接困难:
•问题表现:质量标准不一致、检验方法不匹配、文件体系混乱
•应对策略:提前进行体系审核;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建立文件转换机制
变更控制不规范:
•问题表现:变更程序不清晰、变更影响评估不充分、变更执行监督不力
•应对策略:建立联合变更控制机制;明确变更审批权限;加强变更执行监督
沟通协调不畅:
•问题表现:信息传递不及时、问题处理效率低、责任划分不清
•应对策略: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明确沟通渠道和方式;建立问题处理流程
法规合规风险:
•问题表现:注册变更不及时、生产许可不符、质量协议条款不全
•应对策略:建立法规跟踪机制;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核;完善质量协议条款
8.4 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随着医疗器械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法规要求日趋严格:
1.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
2.对注册人的主体责任要求将进一步强化
3.对受托方的资质和能力要求将不断提高
4.对技术转移的规范性要求将更加明确
技术手段不断升级:
1.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广泛应用于委托生产管理
2.电子数据交换将成为技术文件转移的主要方式
3.远程监控技术将用于生产过程监督
4.区块链技术将用于质量数据的安全存储和追溯
质量管理更加精细:
1.基于风险的管理理念将深入实施
2.全过程质量控制将更加系统化
3.持续改进机制将更加完善
4.质量文化建设将得到更多重视
产业协同不断深化:
1.委托生产将成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重要模式
2.专业化的委托生产服务机构将不断涌现
3.产业集群内的委托生产合作将更加紧密
4.国际合作将推动委托生产水平提升
面对这些发展趋势,医疗器械企业应当:
1.提前布局,建立适应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
2.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
3.积极拥抱新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4.深化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通过全面落实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改进提升,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的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必将走向更加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为医疗器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注册人制度下注册人委托生产设计开发转移实施指南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