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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定海区局乘势而上深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
Time:2016-1-21 10:11:11 Author:admin
2015年,定海区局以实施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为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贯,深入监管,使全区医疗器械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为人民群众安全用械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一、加强宣贯,夯实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理论素养
多渠道部署新《条例》、《办法》及《规范》等宣贯工作,务求企业对新法规及规章的认知落实到位。一是专题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发放新法规汇编手册,逐条讲解,全面提升企业核心力量的理论素养,深入保障新法规实施工作。二是依托平台。通过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的药械网上监管系统、QQ群等交流平台,第一时间传达最新法规、规章及实施新法规的政策要求,并对企业在经营和质量管理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三是深入现场。日常监督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新法规要求,进一步与企业沟通宣贯,要求企业加强学习、认真贯彻,并对照整改到位,平稳推进新法规实施工作。
二、严格把关,筑牢医疗器械经营自律准入防线
以长效监管为导向,严把企业自律自查关。日常宣贯的同时,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新法规及时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安全隐患发生。要求企业对照《规范》进行年度的自查,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有效防控风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许可现场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备案后现场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指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2015年,该局新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53份。
三、多管齐下,破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隐患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有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大力延伸监管触角,全方位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日常监管中,重点核查经营关键环节,如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注册证或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通过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体外诊断试剂风险排查、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更深层次地净化了医疗器械流通市场,2015年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当场行政处罚通知书1份,立案5起。
四、克难抓实,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化监管
根据《规范》要求,该局在前期医疗器械信息化监管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第三类医疗器械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化监管全覆盖。为确保信息化监管工作顺利推进,该局承担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化软件的初装费用,确保了安装工作的顺利推进,科室落实专人审核,加强医疗器械购、销、存数据实时监控,逐步完善各监管模块功能,更好地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医疗器械长效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