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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吉林市规范医疗机构医用氧设备使用
Time:2015-9-1 9:39:53 Author:admin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吉林市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医用供氧用氧设备监督管理的通知》,从源头控制、购销渠道、临床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医用氧使用行为。
该局要求医疗机构任命医疗器械安全总监,承担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职责。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医用供氧用氧设备(包括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氧气加压氧舱及与之配套使用的管路、钢瓶等)良好运行。保存完整详细的供应商和产品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查验记录、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加强对使用医用供氧用氧设备人员的业务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对分子筛制氧系统的氧气浓度应做到时时监测,并做好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