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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山东济宁加强医疗器械行业诚信建设
Time:2015-2-17 7:48:19 Author:admin
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诚信意识,促进规范经营,山东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了《加强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从3个方面加强涉械单位诚信建设: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注重加强对涉械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座谈会、约谈会、上门送法等多种形式,向涉械单位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增强涉械单位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二是开展承诺活动,明确涉械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涉械单位签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涉械单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增强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是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涉械单位主动兑现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目前,全市已有430余家涉械单位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开展信用评价认定,实行动态分类监管。紧密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体系考核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械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依法制定监管措施,实行诚信等级动态分类监管,褒奖守信单位,惩戒失信单位,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做好诚信自律,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内部力量,以及涉械单位普遍参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推动,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合力推进诚信建设的格局,共同维护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