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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增设召回制度
Time:2014-4-6 8:13:52 Author:admin
据报道,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4月1日公布,今后,我国将对不同风险系数的医疗器械实行宽严有别的监管政策,并增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召回制度。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表示,新《条例》实施后,将增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召回等制度,今后,产品注册证不再是“铁饭碗”,说明书也将与时俱进。
童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的情况,可以要求生产企业修改完善产品说明书,提示医生和消费者正确选用产品;监管部门曾根据不良事件报告的情况,对隆乳的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开展了再评价,最终撤销了这个产品的注册证。它有利于预警和防范产品风险,及时控制上市后的医疗器械风险,保障公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