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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福建有效遏制违法药械广告
Time:2013-10-12 8:17:34 Author:admin
在今年4月以来开展的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下达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警示通知33家次,移送工商部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08种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6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4期,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虚假广告发布现象。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完善违法药械广告防范制度、广告监测预警制度、广告企业及媒体约谈制度、广告诚信制度等八项制度,增强了广告审查监管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同时,明确广告发布者和产品经营者必须承担所经营广告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及时关注福建省局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关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的假劣药械信息动态,不得发布相关违法广告或经营违法广告产品。
福建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药械广告,实行“一报二送”制度。“一报”即把本辖区内违法药械广告监测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当地宣传、纠风、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一次。“二送”,即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数据及广告样件进行核实,及时填写违法广告移送通知书,连同违法广告样件等材料,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同时,福建省局加大对违法广告产品的稽查力度,将违法广告产品作为重点抽验品种,增加抽验频次和批次;广告产品经检验确认为假劣产品的,按照上限实施处罚;严查广告产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是否存在过票、走票现象;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