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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医疗器械是否必须在制造商所在国开展临床研究?
不需要。
《医疗器械法规》(MDR)并未要求研究必须在制造商所在国进行。该法规关注的是研究的具体开展地点,以及数据是否符合伦理、具有可靠性且适用于预期用途。(第61条;第62条;附件XV)
1. 不存在“所在国”规则
《医疗器械法规》(MDR)从未规定临床研究必须在制造商注册地进行。研究地点的选择取决于研究场所、受试者资源的获取以及合规监管的可用性。(第61条;附件XIV)
2. 若在欧盟境内开展研究,需遵循欧盟的授权和伦理审查要求
研究必须在开展所在的欧盟成员国获得授权,并通过该国法律规定的伦理审查。(第62(4)条;第70条)
3. 若申办方位于欧盟境外,在欧盟境内开展研究需指定欧盟法定代表人
对于在欧盟境内开展的临床研究,未在欧盟设立的申办方必须指定一名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法定代表人。(第62(2)条)
4. 来自欧盟以外的数据仍可支持《医疗器械法规》(MDR)的临床评估
《医疗器械法规》(MDR)并未将临床数据来源仅限于欧盟境内的研究。但您的公告机构将要求提供符合公认伦理原则、良好临床实践,以及具有合理依据的研究设计和报告方案的证明。(附件XV第一章;第61条;附件XIV)
5. 真正的障碍在于可转移性
不同的诊疗标准、用户培训、患者群体、语言、终点指标及使用环境,都可能导致国外数据的可信度降低。您需要提供明确的依据,证明这些结果适用于欧盟的适应症集。(第61条;附件十四)
6. 避免返工的实用策略
选择能够快速招募到合适受试者群体的国家,然后设计研究方案和文件,确保其在《医疗器械法规》(MDR)审查中经得起推敲:明确的预期用途一致性、基于风险的终点指标、扎实的监测、规范的不良事件报告以及完整的最终报告。(附件XV)
归根结底:您无需在制造商所在国开展临床研究。应在操作上合理的地方开展研究,并确保数据符合伦理规范、严谨可靠,且明确适用于您的欧盟预期用途。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