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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骨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证明可接受材料对应标准汇总
YY 0341-2009 骨接合用无源外科金属植入物通用技术条件,最新的是YY∕T 0341.1-2020 无源外科植入物 骨接合与脊柱植入物 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特殊要求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临床使用证明可接受材料的 ISO标准 。现在新增了很多标准。
1. 临床使用证明可接受材料对应的标准(摘录整理)
GB 和 YY 开头的标准号
ISO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4234-2003, ISO 5832-1:1997, MOD
ISO 5832-1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1部分:锻造不锈钢
-
ISO 5832-2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2部分:纯钛
-
ISO 5832-3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3部分:锻造钛-6铝-4钒合金
GB 17100-1997, ISO 5832-4:1996, EQV
ISO 5832-4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4部分:铸造钴-铬-钼合金
YY/T 0605.5-2007, ISO 5832-5:2005, IDT
ISO 5832-5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5部分:锻造钴-铬-钨-镍合金
YY/T 0605.6-2007, ISO 5832-6:1997, IDT
ISO 5832-6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6部分:锻造钴-镍-铬-钼合金
YY/T 0605.7-2007, ISO 5832-7:1994, IDT
ISO 5832-7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7部分:可锻的和冷加工的钴-铬-镍-钼-铁合金
YY/T 0605.8-2007, ISO 5832-8:1997, IDT
ISO 5832-8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8部分:锻造钴-镍-铬-钼-钨-铁合金
YY/T 0605.9-2015, ISO 5832-9:2007, IDT
ISO 5832-9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9部分:锻造高氮不锈钢
GB 23102-2008, ISO 5832-11:1994, IDT
ISO 5832-11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11部分:锻造钛-6铝-7铌合金
YY/T 0605.12-2016, ISO 5832-12:1996, IDT
ISO 5832-12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12部分:锻造钴-铬-钼合金
-
ISO 5832-14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14部分:锻造钛15-钼5-锆3-铝合金
YY 0459-2003, ISO 5833:2002, IDT
ISO 5833
外科植入物 丙烯酸树脂骨水泥
GB/T 19701.1-2016, ISO 5834-1:2005, IDT
ISO 5834-1
外科植入物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第1部分:粉料
GB/T 19701.2-2016, ISO 5834-2:2011, IDT
ISO 5834-2
外科植入物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第2部分:模塑料
-
ISO 6474-1
外科植入物 陶瓷材料 第1部分:高纯氧化铝陶瓷材料
YY/T 1294.2-2015, ISO 6474-2:2012, IDT
ISO 6474-2
外科植入物 陶瓷材料 第2部分:氧化锆增韧高纯氧化铝基复合材料
-
ISO 13356
外科植入物 氧化钇稳定的四方氧化锆(Y-TZP)陶瓷材料
GB 23101.1-2008, ISO 13779-1:2000, IDT
ISO 13779-1
外科植入物 羟基磷灰石 第1部分:羟基磷灰石陶瓷
GB 23101.2-2008, ISO 13779-2:2000, IDT
ISO 13779-2
外科植入物 羟基磷灰石 第2部分:羟基磷灰石涂层
YY/T 0966-2014, ISO 13782:1996, IDT
ISO 13782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纯钽
YY 0484-2004, ISO 14194:2001, IDT
ISO 14194
外科植入物 双组份加成型硅橡胶
ISO 20160
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α+β钛合金棒材显微组织分级
GB/T 13810-2007
外科植入物 钛及钛合金加工材
YY/T 0510
外科植入物用无定形聚丙交酯树脂和丙交酯-乙交酯共聚树脂
YY/T 0661
外科植入物用聚(L-乳酸)树脂的标准规范
2.CMDE指示
20210827 CMDE 论坛 产品由符合YY 0341.1附录B临床使用证明可接受材料制成,是否可在提交注册资料时以豁免生物学方式提交生物学资料 给与明确的指示:
1.生物学评价不能豁免,可通过等同性比较,
2.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物相容性,从而确定申报产品的生物学试验的减化或免除。
3.对于符合YY 0341.1附录B的材料,仍需通过等同性比较,如:
4.论证生产过程是否引入新的生物学风险,
5.两者的生产过程(加工过程、灭菌过程、包装等)是否相同,
6.因为生产过程也可能会引入新的有害物质(灭菌剂、加工助剂、脱模剂等残留物),
7.若经评价,生产过程不引入新的生物学风险,则可认为豁免生物学试验。
3. 我的阅读:
法规和标准层面
法规依据:根据国家局的指导文件,生物学评价不能豁免,但可以通过等同性比较,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物相容性,从而确定申报产品的生物学试验的减化或免除。
标准参考:GB/T 16886.1-2022《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中明确了生物学评价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强调了毒理学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并指出在可以获得充分信息对该医疗器械或材料进行毒理学风险评定时,试验通常是不必要的。
等同性比较层面
材料等同性:证明申报产品所用材料与已上市的符合YY 0341.1附录B的材料在化学组成、物理结构、表面特性等方面具有等同性。例如,对于不锈钢材料,需说明其合金成分、晶体结构等关键特性与已上市产品一致。
生产过程等同性:详细对比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加工过程、灭菌过程、包装等。需论证这些过程是否相同,以及是否不会引入新的生物学风险。例如,说明加工助剂、脱模剂等的使用情况及其残留量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灭菌剂的选择和残留控制是否与已上市产品一致等。
临床应用等同性:考虑产品的适用范围、使用方式和接触时间等因素,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临床应用中的生物相容性风险是等同的。例如,对于骨科植入物,说明其在体内的接触深度、接触时间与已上市产品相似,且临床使用历史证明其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毒理学风险评估层面
材料表征:对申报产品的材料进行充分的理化表征,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分子结构鉴定等,以确定其与已上市产品的相似性,并为毒理学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风险识别与分析:识别申报产品在临床使用中可能面临的生物学风险,如毒性、致敏性、刺激性等,并分析这些风险与已上市产品的差异。如果申报产品的风险在已上市产品的风险范围内,且已上市产品的临床使用证明其风险是可接受的,那么可以认为申报产品的生物学风险也是可控的。
毒理学数据支持:收集和评估已有的毒理学数据,包括体外试验、动物试验和临床数据等,以支持申报产品的毒理学安全性。如果已上市产品具有充分的毒理学数据证明其生物相容性,且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材料和生产过程等方面具有等同性,那么可以合理推断申报产品也具有相似的毒理学安全性。
这些标准和工作指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研发过程,更多的在于一个项目的战略规划,所以类似这样的知识点,我们应该多积累。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