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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医疗器械主文档备案常见问题答疑
1、医疗器械主文档指什么,有什么意义?
1)医疗器械主文档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器械原材料、临床研究资料、技术工艺等。
医疗器械主文档需要包括具体技术内容:
如原材料主文档可以包括原材料组成成分描述、物理性能研究资料、化学性能研究资料、生物学评价资料/毒理学风险分析资料等。
但是对于一些明确要求在医疗器械申报资料中提交的内容,并不适合采用主文档的形式提交,如体外诊断试剂原材料信息等。
2)医疗器械主文档是技术资料的一种形式。该类资料由其所有者提交给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用于授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在申报医疗器械注册等事项时引用其作为注册申报资料的一部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不会向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披露主文档资料内容。
在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过程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有可能需要将第三方企业(如:原材料供应商)的技术保密资料提交给技术审评机构以支持相关注册申请。
部分第三方企业可以接受监管机构对其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审阅,却不希望将其技术资料直接披露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主文档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主文档所有者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此外也避免不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同技术资料。
2、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适用于什么情况?是否需要主文档所有者授权?
1)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在进口二类、三类及境内三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变更、临床试验审批等申请事项中引用的主文档。
2)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引用已登记的主文档支持医疗器械注册、变更、临床试验审批等申请事项。对主文档的引用必须获得主文档所有者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的书面授权。授权书中应包括引用主文档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申请事项、已登记的主文档编号、授权引用的主文档页码/章节信息等内容,授权书需由主文档所有者签章。
3、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是强制的吗?登记时是否要经过审评?
主文档由其所有者自愿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在登记时不经过实质审评,待关联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后一并审评。
关主文档登记信息的公示,仅代表相关医疗器械主文档内容进行了登记,并不代表该医疗器械主文档相关内容,包括主文档名称经过了技术审评或相关原材料在已上市的医疗器械中得到应用。
4、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需注意什么?
1)登记资料完整齐备。登记所涉及表格应填写完整,所填写各项内容应与所提交登记资料内容相对应。对于主文档所有者、代理机构信息、地址等,应填写主文档所有者和代理机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资料上载明的信息。进口主文档所有者信息建议使用原文填写。
2)各项文件除登记资料外均需以中文形式提供。如登记资料为外文形式,还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登记资料,需同时提供原文文件。
3)主文档登记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需由主文档所有者签章。主文档登记资料以电子形式提交,相关要求可参见《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6号)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9号)
4)代理机构委托书的内容需包括:办理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申请;承担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主文档所有者的沟通联络;
向进口主文档所有者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对主文档内容进行更新。代理机构的承诺书由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签章,其内容需与委托书中委托的事宜一致。主文档所有者和代理机构需分别对各自提交的文件出具真实性声明。
5、如果主文档所有者为境外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主文档所有者为境外企业,需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以便于及时就主文档登记工作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对主文档资料内容进行更新以及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进行授权引用。主文档所有者登记主文档时需明确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权限。通过主文档更新可以更改代理机构信息。
6、主文档完成登记后,若主文档内容发生变化怎么办?
1)主文档所有者可以通过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对主文档进行更新,包括授权情况的变化、代理机构的变化以及主文档资料的任何变化。更新相关资料需提交更新后的全套主文档资料,并附与前一版本主文档内容的变化情况说明。
2)主文档完成登记后,若主文档内容发生变化,则有可能对相关医疗器械产生影响,进而造成医疗器械发生实质性改变,导致生产企业无法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或不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因此,被授权引用主文档的医疗器械注册人需与主文档所有者以协议的方式规定,主文档所有者有义务在主文档内容发生变化之前主动告知医疗器械注册人所有相关变化内容。告知的内容应尽可能详尽,使得被授权企业可以合理评估主文档的更新对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性的影响,以便采取措施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必要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册变更。
3)当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发现医疗器械的受理补正资料或注册补正资料涉及主文档内容的更新时,需通知主文档所有者提交更新主文档,并向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出具新的授权书(注明新的主文档登记编号),授权书原件应随附在补正资料中。
7、注册申报资料中引用主文档后可以撤销吗?
主文档所有者或其代理机构直接向医疗器械申请人提供授权书,无需单独提交给监管机构。授权书经主文档所有者签章的原件应随附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中。一旦引用该主文档的医疗器械申请事项得到受理,则该授权不得撤销。
8、主文档登记资料及签章内容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相关要求吗?
主文档登记资料及签章等内容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相关要求。主文档所有者或其代理机构申领eRPS系统配套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ertificate Authority,CA)后,在电子申报系统中提交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申请表或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更新申请表、申请表随附登记资料、技术资料等登记资料。资料提交成功后,器审中心向主文档所有者或其代理机构发送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回执。登记回执仅证明主文档存档待查,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等申报事项引用。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将适时在其官方网站公开主文档登记相关信息,以便于公众查询。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