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设备 |
超声科设备 |
手术室设备 |
检验科设备 |
实验室设备 |
理疗科设备 |
急救室设备 |
儿科设备 |
眼科设备 |
牙科设备 |
妇科男科设备 |
灭菌消毒设备 |
医用教学模型 |
美容仪器设备 |
家庭保健器具 |
CR病床 推车 柜 |
ABS病床轮椅 |
医用耗材 |
新闻中心
关于征集2024年度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参与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参与起草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
序号
标准名称
制订/修订
标准性质
1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脑卒中CT影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
制订
推荐性行标
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细胞病理图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
制订
推荐性行标
二、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要求
(一)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上市产品。
(三)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
(四)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的人员。
(五)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六)具备相应标准试验验证的能力。
(七)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八)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每个起草人申请参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每个单位推荐的起草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名。
(九)标准起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的职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附件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秘书处,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宇坤,王浩
电 话:010-53852522,010-53852531
电子信箱:guangjidian@nifdc.org.cn
附件:
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中检院
2024年3月1日
【附件】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doc
附件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docx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