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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北京市药监局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办理等21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Time:2022/1/4 9:55:50 Author:admin
自2022年1月4日起,北京市药监局对医疗机构制剂变更配制单位名称许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办理等21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
2021年,北京市药监局相继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等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并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后,相关21项事项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告知承诺书》和申请材料,承诺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后果。审批部门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或备案决定。但是,对2022年1月3日(含)前提出上述事项申请的,按照原程序办理。
北京市药监局提醒申请人,应认真履行承诺内容,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含相关人员)、虚假数据和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将依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