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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十省(区、市)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11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在河南郑州召开十省(区、市)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工作座谈会,全力推进今年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监管工作做出安排。
座谈会上,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十省(区、市)药监局负责同志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清网行动等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交流了创新和深化监管的经验做法。在加强高风险类产品风险防控方面,上海市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在产品固有风险基础上,引入企业质量管理风险指标,开展二维风险分级监管;河南省药监局以高风险企业为切入点,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山东省药监局、重庆市药监局健全风险制度化常态化排查机制、风险研判机制,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湖南省药监局探索建设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构建数据标准统一的企业诚信档案。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方面,浙江省药监局坚持“线下清源和线上清网”同步推进,净化规范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行为;福建省药监局建设 “两品一械”网络监管主体数据库及专业监测队伍,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线上监测频次和范围,并及时处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培植典型示范,建立主体数据库,定向监测,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安徽省药监局强化现场检查、监督抽检、风险评估、督查指导“四轮驱动”策略,开展防疫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江西省药监局组织出口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加强出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座谈会上还研究讨论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并对“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医疗器械相关内容进行了研讨。
会议指出,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全力协助做好抗疫物资供应保障,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统筹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清网行动等专项工作,严把医疗器械质量关,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医疗器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强化总结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完成全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务,结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和监管工作实践,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思考谋划明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为“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意见,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十省(区、市)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人,以及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信息中心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