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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江苏省宿迁市局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经营行政审批准
Time:2016-7-23 8:39:29 Author:admin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工作,不断提升审批效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通过借鉴学习,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反复研究,本着既符合相关要求,又不降低标准,更好服务企业的目标,我市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相适应”的有关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及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人员学历或资质、经营人员学历或资质及人数、经营场所及面积、库房及异地设库等内容,标准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器械经营审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我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