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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广州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报备
Time:2016-3-25 7:28:49 Author:admin
日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新出台的《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以讲座、现场体验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产品,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活动相关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随着现场体验营销的盛行,医疗器械领域也刮起了一阵“体验式销售”热潮,部分商家针对老人或病患等特殊群体,采用现场讲座、免费试用等方式,推销医疗器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






